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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19 15:43:14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市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写规范》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yixing.gov.cn。 同时,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
、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
、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市档案局业务督导科。
 2
、申请形式 向本机关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宜兴市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www.yixing.gov.cn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宜兴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机构电子邮箱。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 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3
、申请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名 称:市档案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1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联系电话:87986225 
  传 真:87986225 
  电子邮箱:yxdaszg.cn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87986166,传真号码:87986225,通信地址:宜兴市陶都路81号楼,邮政编码:214206。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宜兴市监察局举报。邮政编码:214206。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宜兴市档案局   

2008228

 

附件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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