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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为补工龄提供依据
发布时间:2019-06-19 16:00:51
孙锡英女士1964~1977年在宜兴市和桥镇永兴小学当了十三年民办教师,1977年随丈夫到四川工作。由于档案没有调过去,工龄一直是从1977年起计算的。现在虽然有七百多元一个月的退休工资,但是由于丈夫已经去世,子女又下岗,家庭负担很重,生活比较困难。她从当地劳动社保局得知,如果能够补上当初当民办教师的十多年工龄,那么退休金会增加一些,可以改善她目前的生活状况。因此,她特意委托她在宜兴的侄女前来查找证明材料。我馆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迅速从教育局全宗里找出1964年到1977年教师名册,从中找到了写有她的名字的登记表,出具证明三份,为她证明工龄、追补社保、增加养老金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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