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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劳企业档案实用知识技能: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09 08:58:33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企业、国家、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3、档案工作是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意义重大。

4、公司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公司档案工作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统筹规划。

6、公司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公司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和各项管理程序,纳入企业领导议事日程,纳入行政、生产、科研、基建和经营等各项活动和工作计划。

 

二、公司档案管理体制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管理体制,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档案实体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司设立档案室,隶属办公室,由公司副总裁直接负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应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对档案工作的检查、监督。公司应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并形成网络,定期开展业务活动。

根据有关档案法规规定,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本部门负责立卷整理和归档,并定期向公司档案部门移交保管。

公司应配置库房和必要的设施及保护设备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规范与制度

为规范公司档案工作,制定《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等档案工作规范与制度。

 

四、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工作严格按档案工作规范和制度进行。

 

五、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办法及相关制度、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毁、丢失的,及对档案进行涂改、伪造、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直接责任者,按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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