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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与图书的共同本质与区别

发布时间:2019-06-19 15:38:09

    档案是一种知识的载体,而图书也“无非是知识的载图书中的一个类”,所以档案、图书作为文献的下位概念,是文献概念外延所确指的对象范围内的事物种类,它们必须具备知识性和载体性这两个文献本质属性。 
    辩证逻辑告诉我们,每一个同一都包含着差别和对立。图书是知识的载体,但决不是一切知识的载体,“图书的内容侧重综合性的人类科学知识”,图书的这种知识属性是由人类社会活动的需要和经济因素所决定的。出版业作为一种产业决定了它只能向社会提供人们普遍需要的较高层次的知识,这就使得图书的主要功能仅限于传播科学知识。档案与图书不同,首先它不是提供科学知识的出版物,而是把原本属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组成部分的文件材料,按其历史联系加以汇集、整理并进行知性加工的产物。其次,档案是作为事物发展的客观凭证而保管的,在档案中隐含着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它是研究事物规律性的基础素材。 
    档案和图书虽然都是知识的载体,但各自记载的知识主体却分属不同的知识层次。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人们既需要系统的科学知识,同时也需要丰富的前系统知识,只有二者结合起来人们才能得到完整的知识体系。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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